購物消費遇到假冒偽劣等糾紛,消費者不用等到商家來賠,也無需到法院訴訟,當地消協可以先行墊賠。7日,全國首家創新型社團管理的橫琴新區消費者協會正式掛牌成立,將實施“先行賠付”、誠信店建設、小額消費爭議仲裁等全國首創的新模式,為消費者和經營者搭建一個不經行政手段或司法手段、又快速解決消費糾紛的平臺。(8月8日《廣州日報》)
  假冒偽劣商品屢禁不止,屢打不絕,已經成為和諧社會的毒瘤,廣大消費者對此深惡痛絕,怨聲載道。消費者買到了假冒偽劣商品,因為“嫌麻煩”、“費時間”和“怕報複”,大都不願意去消協投訴。橫琴新區消費者協會實行了“先行賠付”制度,消費者不用和商家費口就能夠直接輓回經濟損失,這真是皇家寺院——太妙(廟),能夠有力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,調動消費者投訴打假的積極性。
  實行“先行賠付”制度,符合以人為本的精神,符合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。這種對消費者高度負責的態度,以及嚴以律己,主動服務群眾的做法值得贊揚,令人欽佩,應該推廣。這是一個新生事物,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“拿來”,只能不斷地探索,剋服可能遇到的各種各樣的難題,全力避免這項好制度“夭折”了。
  金錢不是萬能的,沒錢卻是萬萬不能的。“先行賠付”必須要有雄厚的資金做後盾,消費者符合“先行賠付”的要求,消協拿不出錢來,那就失信於民了,威信何在?既然是“先行賠付”那就是必須做到“即時賠付”,否則,消費者就會不滿意。如此一來,消協自然就沒有時間進行調查核實,有時難免會出現“錯賠”和“誤賠”等“尷尬”局面。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,要有足夠的心理承受能力。
  實行“先行賠付”制度的本意在於建立長效機制,核心是關口前移,目的在於減少“先行賠付”。消協必須清醒地認識到,沒有穩固的質量支撐,“先行賠付”就沒有持續運作的可能性。倘若“先行賠付”超出消協的承受能力,最終導致的結果,要麼是讓“先行賠付”變成一紙空文,要麼是消協提高門檻讓“先行賠付”大打折扣。一旦消協虎頭蛇尾,不能持之以恆,“先行賠付”就會變成作秀,就會名存實亡。
  由是觀之,“先行賠付”只能治標,提高質量才能治本,抓好產品質量才是硬道理。質量抓上去了,對廠家、商家、消費者都有好處,自然也就用不著“先行賠付”了。
  文/畢文章  (原標題:消協“先行賠付”要避免“夭折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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