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)
免去陳志英同志的廣州市副市長職務。
免去歐陽衛民同志的廣州市副市長職務。
任命周亞偉同志為廣州市副市長。
任命駱蔚峰同志為廣州市副市長。
免去冼偉雄同志的廣州市交通委員會主任職務。
免去梁建清的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職務。
任命陳小鋼同志為廣州市交通委員會主任。
任命鄧佑滿同志為廣州市知識產權局局長。
任命廖榮輝同志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副院長,免去其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。
免去劉卓江同志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副庭長職務。
免去何小薇同志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
免去陳小翔同志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
免去何劍平同志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
任命王健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副檢察長,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。
任命周曉光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容俊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韓麗斯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陳玉璜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李鵬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葛翔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張宇筠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林海森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陳德良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吳奕星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衛斌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陳巍文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陳焰同志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任命熊紹輝同志為廣州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審判庭庭長,免去其廣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庭長職務。
任命宋偉莉同志為廣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庭長,免去其廣州海事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。
任命倪學偉同志為廣州海事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,免去其廣州海事法院湛江法庭庭長職務。
任命韓海濱同志為廣州海事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珠海法庭庭長,免去其廣州海事法院江門法庭副庭長職務。
免去馮金如同志的廣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。 (原標題: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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